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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事业单位改制三年免征契税

更新时间:2015-04-15 13:23:15点击次数:11611次字号:T|T
       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的税收优惠范围又扩大了一步。   继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获得所得税和增值税优惠后,4月13日,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《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《通知》指出从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,企业事业单位的改制重组,在满足一定条件下,可享受免征契税优惠。   对于企业改制变更享受契税免征优惠的条件,《通知》...
    
  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的税收优惠范围又扩大了一步。
  继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获得所得税和增值税优惠后,4月13日,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《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《通知》指出从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,企业事业单位的改制重组,在满足一定条件下,可享受免征契税优惠。
  对于企业改制变更享受契税免征优惠的条件,《通知》规定,企业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有关规定整体改制,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(变更)后的公司中所持股权(股份)比例超过75%,且改制(变更)后公司承继原企业权利、义务的,对改制(变更)后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、房屋权属,免征契税。
  推进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,是近年来事业单位改制的重要工作。此次,《通知》提出,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,原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后企业中出资(股权、股份)比例超过50%的,对改制后企业承受原事业单位土地、房屋权属,免征契税。
  税制改革给企业切实降低了税负,从营改增到如今的企事业单位改制免征契税,为企业减负的迹象越来越明显。
  4月8日,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,集中用半年时间开展专项行动,在全国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。
 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税务管理系主任蔡昌在接受《证券日报》记者采访时表示,“从目前来看,今年税改的重点工作还是落在‘营改增’方面,以此来达到帮助企业减轻负担、助力发展的作用。”
  从实际运行效果来看,“营改增”已经成为促进经济升级的重要抓手,对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,帮助企业做大做强,激发市场活力起到积极而深远的作用。
  对于如何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?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于树一认为,近年来,国家一直在进行结构性减税,如今结构性减税的进展空间不是很大了。减少企业负担需要找准着力点,而减费便是很好的方式。
  此外,《通知》还对公司合并、公司分立、公司破产、资产划转、债权转股权、公司股权转让等免征契税政策进行了具体说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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